2006年,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Adam Nagourney在美國電視節目中稱希拉里•克林頓“實在太易怒,不適合當選總統”,這家媒體獨家播放了這段評論。Maureen Dowd記者事后在《紐約時報》中寫道,希拉里正扮演著一個“發怒女人”的角色,如果她沒有在總統布什面前據理力爭,那么她看上去會是一個膽小的女孩兒;但如果她那么做,她又變成了巫婆悍婦。盡管政客們總是喜歡言語中傷他們的對手,但人們往往會對此提出質疑:易露憤怒的女性能夠贏得總統選舉嗎,愛發脾氣的女性能否取在職場中獲得提升。
參考早前的研究,Uhlmann和Brescoll 揭示出于各種原因,其中也包括一些根深蒂固的老觀念,男女在表達憤怒時的確不同。事實上,研究顯示男性有時能夠受益于工作時發火,因為同事們會覺得他很重要、很有權威、很獨立。但是,當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女性身上時,她們卻不會因此而受益。
顯著的性別差異
“人們認為男性的憤怒是對客觀的、外部環境的反應,而女性的憤怒則是個性的產物。”Uhlmann和Brescoll說,“于是,一位職業女性的憤怒也許就暗示著她未必有能力應對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根據不同研究所搜集的數據,這將直接導致被委任的職責減少和薪酬的縮水。由于這種趨勢認為女性行為與個性掛鉤,尤其是當女性被看作是“情緒失控”的時候,女性便被置于喪失職業尊重的風險之中。為了減少女性顯露怒氣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唯一可以做的是在發脾氣的時候加上聯系外部因素的解釋,比如說身處令人沮喪的境地。“對男性而言,不予解釋的發火反而有利”,Uhlmann說。那些大發雷霆卻不解釋原因的男性更受人尊敬,薪酬更高,被認為比那些毫無情緒表露的男性和總是試圖解釋憤怒的男性更加有能力。
有待改進的策略
這些研究為男性們指出了一條顯而易見的策略——憤怒無需解釋——但對女性而言,事情就不那么簡單了。的確,有時候憤怒的表達在某些場合是有用的(例如,讓別人意識到他們的職責所在或斥責其辦事不力),美國前國務卿奧爾布萊特在其自傳小說“國務卿夫人”一書中說道,“如果女人想要攀上社會的權力階梯并守住其地位,她們就必須保持冷靜,以此來展示她們是理智的。”“我們不建議女性發火,因為這會導致負面的影響,但也不贊成她們從不發火,因為在某些場合發火還是挺管用。”Uhlmann說道。他建議女性遵守一條鐵律:努力隱藏情緒,萬一要發脾氣,請務必給出一個與情境相關的解釋。
文化局限
Uhlmann和Brescoll承認這一定律未必適用于各種場合。另外,當同事間彼此很熟悉,憤怒/個性的推斷可能就會削弱或根本不存在。此外,此項研究工作的對象中85%為美國白人,這不太理想。Uhlmann強調,文化決定行為。“在拉美,舉例來說,人們對憤怒持肯定態度,男女都一樣。”今年夏天,Uhlmann計劃將他的研究擴展到中國,在這里“人們對職場憤怒的容忍度極低”。研究的多線性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管理跨文化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