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從今天起,上海將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
據悉,本市將從4月1日起調整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從每人每月790元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1.39%。同時,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中,收入標準調整為:城鄉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其他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也將從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在經濟狀況認定時,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的收入,按照該標準予以豁免,進一步鼓勵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通過勞動實現自我解困。
來源:東方網——王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