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SZ訊 臺灣地區4G第三波頻譜拍賣第二階段位置競價近日完成,4家電信運營商選擇的頻譜位置均未重疊,且能組成連續頻寬,有效發揮頻譜效能,NCC訂出的3大目標也都宣告達成。
4G第三波頻譜拍賣分為兩階段競標,第一階段先決定各家頻譜數量;第二階段則競標頻譜位置;10月31日進行第一階段競價作業,11月3日結束,總標金新臺幣282.65億元,其中兩塊頻譜沒有人出價。
第二階段位置競價昨日早上登場,由取得頻譜的中華電信、遠傳電信、臺灣大哥大及臺灣之星4家運營商參與,先提交頻率位置意向書,最終所有業者意向書選擇位置都未重疊,因此,不需要進行一回合報價,總標金維持282.65億元。
資料顯示,這次2100MHz共釋出120MHz頻寬,劃分成12個區塊(編號E1~E12),中華電信選擇E9、E10、E11、E12;臺哥大選擇E5、E6、E7、E8;遠傳電信選擇E1、E2、E3;臺灣之星選E4;1800MHz頻段部分,中華電信取得C6-1頻塊。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這次釋照NCC訂出3大目標,包括3G移動語音服務無縫接軌、透過組成連續頻寬以充分發揮頻譜使用效能、以及落實偏遠地區移動寬帶建設以縮短數位落差,均宣告達成。
翁柏宗指出,4家運營商得標的2100MHz頻段,和他們現在用來提供3G服務的頻段幾乎相同,3G執照明年底將屆期,釋照可讓業者以異質網路方式,延續3G語音服務,確保由3G服務過渡至4G期間,語音服務不會中斷。
翁柏宗說,各家運營商得到的頻譜位置排列都沒有重疊,避免了發生移頻,或是阻礙競爭對手建設,業界俗稱“互卡”等情形,有效提升頻譜使用效能。
至于落實偏遠地區移動寬帶建設部分,翁柏宗指出,這次競價特別要求,標得頻段運營商,除既有基站建設規定外,要在計劃書中詳述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站建設數量及人口覆蓋率。
作者:林想